月15日,新疆农业乡村厅发布2024年度新疆尔自治区十大农业行政法律典型事例,其间触及两例种业典型事例:未经许可繁育的700亩“C1563”
2024年8月7日,某知识产权署理有限公司受告发人托付向塔城市农业乡村局告发在塔城市某村地块涉嫌不合法出产繁育“C1563”玉米杂交种并侵略告发人植物新品种权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经立案查明,涉案地块担任人为齐某某,抽取样品检测成果为极近似或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则,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准则,塔城市农业乡村局就齐某某侵略某种子有限公司“C1563”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调停。当事两边通过洽谈达到宽和,齐某某许诺立马中止侵略“C1563”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补偿某种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万元,并对其未经许可繁育的700亩“C1563”玉米杂交种进行毁掉。
2024年4月22日,策勒县农业乡村局法律检查时发现该出售部出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玉米种子。某出售没有包装的玉米种子共4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则,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64.68元,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