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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股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

来源:小九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5-02-03 17:27:25|浏览人次:1563

  对照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全面梳理和建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摸清家底、阳光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新增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站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明显提升。二是狠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系列改革。完成《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和《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公示,对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完成整改,成功迎接县委依法治县办2023年四个季度行政执法常态化督察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县法治建设考核。三是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慎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完成4个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分红款的《律师催告函》制发、送达,其中2名债务人已履行阶段性义务,另2名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另审核合同40多份、民事案件胜诉1件。四是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和证件申领、注销工作,2023年组织35名局干部职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5人成功通过,已全部完成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另有1人因退休注销行政执法证。五是组织全局(含下属单位)199名干部职员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遴选学法用法示范户243户,更新行刑衔接平台信息19项,完成12个行政处罚案件和8个涉刑案件移送的法制审核。六是严格落实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办理的东安芦洪市镇新三湘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东农(农药)罚〔2022〕2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3年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以“八大”行动全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七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年初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安排年度重点学法内容,并下达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认线月,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2月5日,参加县里举办的2023年东安县“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2月8日,我局在石期市镇蒋家村组织2023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1、圆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东安县联席办《2023年度东安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同时,及时来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更新被检查对象124个、行政执法人员61人。自3月份以来,执法检查人员陆续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6项抽查任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3项,共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8人次、被检查对象94个,已全部完成抽查任务。抽查发现问题4个,涉及被检查对象26个,下发整改通知并全部整改到位。抽查结果已全部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

  2、做好省对县优化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工作。县优化办共分配我局联系企业86家,其中19家被省工商联邀请参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主观评价线上问卷调查,全部圆满完成。

  3、格外的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明确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门审查机构为局法规股。按照办文程序,凡是代拟的县政府(办)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以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起草部门或代拟部门负责起草,局法规股负责严格审查把关,经分管副局长初步审核同意,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最后由办公室登记、发文,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二是有序清理增量。我局2023年共发文33个,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5个,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股室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建议》《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性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就审查对象、标准做自我审查,交局法规股进行书面审查,形成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审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经过清理,我局今年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情况。三是加强培训。3月6日和9月18日,在周例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审查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创造性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监管执法。重点整治涉农领域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重点市场、民生领域“铁拳”、生产资料市场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度我局无不正当竞争类案件。二是注重宣传,加强引导。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深入镇村商超、集贸市场、文化广场等人流集中地带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升群众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重点做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深入企业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行政、刑事和民事保护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增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筑牢商业秘密保护的“堡垒”。同时,重点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方面的需求等问题,与企业进行座谈交流,了解目前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的现状。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促进全局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和执法本领互促提升。对市场主体按抽查结果进行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守法诚信光荣、违法联合惩戒的社会氛围。

  5、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与县市场监管局通力合作,做好监管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实现监管数据量、监管事项覆盖率双提升,其中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四)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服从局党组安排,服务于粮食生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县域经济、平安农机创建、长江十年禁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局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督导白牙市镇早稻集中育秧、稻田翻耕、早稻栽插,指导白牙市镇粮食生产迎检。参加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核查和早稻面积核查。

  (一)抓好两项亮点工作。配合全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市,制定《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创信”工作规范》,力争“创信”工作创出特色,频出亮点。对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案卷制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42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湖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制作农业行政执法案卷,促进案卷质量上台阶,力争在部省案卷评比中获奖。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进一步落实职责法定化。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监管取代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四)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普法教育。一是根据确定的农业农村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优化构建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送法下乡力度,通过宪法、民法典、涉农法律和法规下乡进村等活动,强化涉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