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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8日通过通讯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为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促进技术协同与创新提升,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轨道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交建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通达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市政轨道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交建通达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促进技术协同与创新提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轨道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新疆交建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通达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市政轨道公司存续,交建通达公司将依法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施工劳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1347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众环新审字(2025)00754号)。
10.履约能力:市政轨道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南路688号办公楼二栋1层101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营销售卖;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4282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众环新审字(2025)00753号)。
10.履约能力:交建通达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合并范围:由市政轨道公司吸收交建通达公司的全部业务、人员、资产和技术专利等。吸收合并完成后,市政轨道公司存续,其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万元(两家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之和),交建通达公司依法注销。
3、期间损益的安排: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之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市政轨道公司、交建通达公司各自承担和享有。
4、债权债务处理: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债权债务仍由原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通知和公告,自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剩余债权债务均由市政轨道公司承继,履行主体责任。
5、合并手续办理: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债权债务通知公告程序。依法开展人员安置,办理资产移交、合同主体变更、税务和工商备案登记以及交建通达公司注销手续。
本次吸收合并后,市政轨道公司整体规模将逐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其统筹管理效能,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目标。本次实施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手续,并将结合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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